闽台“校校企”专业学生赴台湾高校学习实施意见

作者:伍小明来源:对外交流中心发布时间:2022-06-27 02:59:46浏览次数:11


为进一步深化闽台“校校企”联合培养人才项目,促进我校与台湾高校交流合作的实质性进展,完善《新葡萄8883官网学生赴台湾高校学习管理办法》,实现闽台高校双方的合作双赢,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校校企”专业学生赴台湾高校学习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开展“校校企”专业学生赴台湾高校学习的各主要部门分工

1、校校企专业所在二级学院负责校校企专业学生赴台湾高校学习的推荐工作。

2、对外交流中心负责校校企专业学生赴台湾高校学习的程序办理。

3、教务处负责校校企专业学生赴台湾高校学习的学分确认与成绩认定。

4、学生工作处负责校校企专业学生赴台湾高校学习的奖学金评定、生活费补助等管理。

二、申请赴台湾高校学习的校校企专业学生的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立场坚定;

2、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学习成绩良好,能圆满完成赴台学习交流任务;

4、家庭经济条件许可,并取得学生家长的同意;

5、服从学校安排,前往与我校签署合作协议的台湾校校企合作院校的对应专业进行学习。

三、校校企专业学生赴台湾高校学习的校内审批程序

校校企专业学生报名赴台湾高校学习,应向所在二级学院递交《新葡萄8883官网学生赴台学习审查表》;经二级学院审核,确定推荐名单,汇总到对外交流中心;对外交流中心进一步审核,向校领导提交《新葡萄8883官网学生赴台湾高校学习汇总审批表》(见附件),经校领导审批,最终确定赴台湾高校学习学生名单。

四、校校企专业学生赴台湾高校学习的学分确认

赴台湾高校学习的校校企专业学生,须按照所在二级学院与台湾合作院校确认的课程进行学习。在台湾合作院校学习期间取得21学分者,可抵扣该生当学期在我校应修的全部学分。台湾高校学习结束而学分未修满21学分者,返校后应在专业教研室的指导下重新申请选课,补修未修满的学分。

五、校校企专业学生赴台湾高校学习的经费管理

1、赴台湾高校学习的校校企专业学生在台湾的学费、旅费、住宿费、生活费、书籍费、保险及其他个人消费等,均由学生本人承担。

2、赴台湾高校学习的校校企专业学生,免除赴台湾高校学习期间在我校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用。

3、校校企专业学生在台湾学习期间修满21学分/学期,学习成绩合格,可参与我校奖学金的评定。赴台湾高校学习的校校企专业学生学年成绩符合学校奖学金评定条件,参与学校奖学金评定不受名额与比例限制。

4、学校对校校企专业学生赴台湾学习期间的生活费予以适当补助,原则上每生给予生活补助800元人民币。

5、校校企专业学生在台湾高校获得的学分不足21学分,返校后应补修未修满的学分,并按学院的学分费用标准交纳其补修的学分学费。


附件:新葡萄8883官网学生赴台湾高校学习汇总审批表


新葡萄8883官网学生赴台湾高校学习汇总审批表

序号

系部

名称

学生

姓名

班级

赴台湾院校

赴台期限

是否

校校企学生




































学生工作处意见


教务处意见


对外交流

中心意见


分管领导

意见


学院领导

意见